2007年7月,国家卫生部正式将“疼痛科”纳入我国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疼痛科”被设为一级临床科目,与内、外、妇、儿等临床学科同时作为我国二级以上医院的基础科室,并将“疼痛”确定为继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之后的“第五项生命体征”。
国家人事部也从2008年起把疼痛医学纳入了全国职称考评体系。这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国数以亿计的正在遭受慢性疼痛折磨患者的殷切关怀和对人民群众疼痛疾苦的深切关注。
我国目前拥有各类医疗机构95万多家,其中具备开展疼痛诊疗项目资格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近8000家。在我国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中,不少医院的疼痛治疗水平还停留在一般康复理疗和封闭治疗等技术层面 上。
国家卫生部在全国医院达标评审中,虽然明确规定,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必须开展疼痛诊疗科目,但绝大部分医院的由于疼痛医学人才匮乏、技术设备滞后,难以系统地开展疼痛诊疗工作 。其它为数众多的医院更是力不从心,严重制约了疼痛学科发展。因此,我国目前疼痛医学的发展状况与广大病员群众的迫切需求存在着巨大的势差。
|
主办单位:北京微创疼痛医疗集团 椎间盘研究院信息化管理中心